本次是對原1至2個月補貼提高標準擴大范圍,6月份補發,以后每年元月份正常發放。因補貼為離休養老金部分項目,現系統中沒有細分項目或項目不全,且各行業項目不一致,暫不能通過現系統或新開發軟件進行調整。只能按以下方法操作:1、請在“養老待遇結算”業務導航下的“一次性待遇支付信息”中直接錄入離休人員本次補發額。2、請在“離退休人員基本信息”中“其它支出”中“按年支付項目”的“增發1至2個月生活補貼”中錄入新的1至2個月生活補貼金額,以備2012年發放。3、進行“單位應付統計”,打印結算表。(統計時不必選擇“離休1-2個月生活補貼”) |